国旗的诞生
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、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,并于当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发表征稿启事。
征稿启事第一时间就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,应征者遍及海内外及社会各个阶层,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,第六小组就收到了将近三千多幅设计图稿。
1949年9月,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,初选委员会将收到的3012幅图案选了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。政协代表们各抒己见,争论得非常激烈。讨论的结果,大部分人都选中了得票较多的复字第3号和复字第4号的国旗设计图案,它们都有红底黄条和五角星等设计元素,代表们认为,红色象征革命,五角星象征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,黄条象征黄河。
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,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纪年、国都协商座谈会。关于国旗的问题,毛泽东主席指出,五星红旗这个图案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。现在要大团结,将来也要大团结,因此,现在也好,将来也好,又是团结,又是革命。
1949年9月27日,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全体代表通过决议,选定了由曾联松设计的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。
决议指出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,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”。此外初选委员会为了遵循筛选原则,便删去了大五角星中的镰刀、斧头图案,入选《国旗图案参考资料》排复字第32号。9月28日,《人民日报》头版发表新华社北京二十七日电刊载了政协会议关于国旗的决议,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。
国旗的象征意义
红色象征革命和国家的力量:红色是革命的象征,代表着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,取得了民族独立和解放的伟大胜利。
五颗五角星象征团结: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,四颗小星代表人民群众,象征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人民群众紧密团结,共同奋斗,建设国家。
国旗的整体设计:红色底色和五颗黄色五角星,简洁大方,庄重而有力,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和团结力量。
编辑:冯涤辰
责编:刘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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